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现将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2023年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经省局统一核算,2023年末,湖州市常住人口343.9万人,与2022年末常住人口341.3万人相比,增加2.6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232.0万人,农村人口111.9万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为67.5%,与2022年末66.4%相比,提高1.1个百分点。

  三、自然增长情况

  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为1.8万人,死亡人口为2.5万人,自然减少人口0.7万人;出生率为5.2‰,死亡率为7.4‰,自然增长率为-2.2‰。

  四、分区县数据

  经市局统一核算,各区县2023年末常住人口等主要数据见下表:

 

常住人口

(万人)

城镇人口

(万人)

城镇化率

(%)

吴兴区

73.5

55.9

76.0

南浔区

55.0

31.7

57.6

德清县

55.7

35.4

63.5

长兴县

68.2

44.4

65.1

安吉县

60.0

37.1

61.9

南太湖新区

31.5

27.5

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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