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力克服困难,及时把握机遇,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高质量谱写“八八战略”丽水新篇章,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大力弘扬“庆元精神”,始终牢记“庆元嘱托”,守住菇乡的绿水青山。围绕“寻梦菇乡,养生庆元”的城市品牌定位,坚持推进高质量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突出重点、保障民生、积聚动能、稳步发展,聚焦实体经济提质量、城市建设提品质、基础设施提功能、改革创新提动能、民生改善提均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十四五”城市建设事业发展的规划原则

  “十四五”时期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为:

  以人为本,品质发展。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城乡融合,系统推进。区域协调,共同富裕。在此基础上结合庆元县实际,我县城市建设事业发展的规划原则为:

  1、坚持生态优先原则。

  立足“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的生态优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突出绿色发展,走绿色建城、文化建城、特色建城之路。提升城乡建设理念,注重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历史人文资源的传承,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发展绿色产业、特色经济,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健康发展。

  庆元作为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要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发展优势,追求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目标。在建设美丽“大花园”、勇争最美“花骨朵”的持续实践中,展示浙江省在“重要窗口”建设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一面,努力打造美丽浙江的“最生态窗口”。对经济形态和空间形态进行重构,努力勾勒出符合庆元实际、引领未来的现代绿色生态发展体系。

  2、坚持科学规划原则。

  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优化城市布局,着眼长远、科学定位、适度超前,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和庆元地域特色。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构建由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各类专项规划等组成的规划体系,科学指引庆元县新型城镇化和美丽城镇建设。

  优化居住环境,重构绿色生态发展空间,围绕自然生态之美、山水城市之美、山野田园之美、人文底蕴之美,打造美丽县城。坚持“跨山统筹”根本原则,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支撑“两山”转化实践试点为契机,对国土空间进行重构,提高县域资源要素配置效率。

  3、坚持特色引领原则。

  突出以人为本,围绕庆元山水坡地城镇景观特色、生态休闲养生产业和城镇特色发展产业特色,明确自身优势,挖掘当地资源,培育优势产业,发挥区位优势,传承地方文化,找准自身定位,形成鲜明的城镇品牌个性,通过差异化发展来提高本地的经济发展,打造具有独特优势的区域竞争力。

  “十四五”期间,持续加强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加强对传统文化的包装宣传,鼓励群众参与。提高居民素养,增强传统文化保护意识,由被动变主动参与到保护传统建筑、民俗文化、廊桥文化、特色节庆等优秀历史文化遗存上来。通过项目带动、示范引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人居环境,促进全市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庆元。

  4、坚持创新驱动原则。

  根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县城建设提出的要求,在户籍、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土地管理、城市管理、财税、行政区划等体制机制方面率先创新、先行先试,逐步消除城市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走改革创新型美丽县城建设道路。

  (三)“十四五”城市建设事业发展的理念定位

  1、上位规划

  庆元县域总体规划(2013-2030)提出城市远期“一江双心、一环双城”的总体结构,其中一江为松源溪,是重要的城市发展轴线;双心为老城商贸服务核心(主中心)与屏都新区产业配套核心(副中心);一环为城市交通景观环;双城为庆元老城与屏都综合新区。

  通过对现状特色风貌要素的挖掘,并加以整合,构建起庆元城市整体风貌发展愿景为“山水秘境,诗画庆元”,其城市品牌定位为“寻梦菇乡,养生庆元”。

  2、“十四五”期间规划理念和定位

  “十四五”期间,在继续深化落实庆元县域总体规划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十三五”期间完成的项目和实际情况,提出“十四五”城市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理念:“公园城市,诗意菇乡”。

  规划定位: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引领城市发展,以人民为中心,构筑山•水•城生命共同体,形成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美丽大花园“公园城市”形态发展新模式。

  (1)“公园城市”的学术定义应是:具有完善公共游憩绿地体系和良好生态景观环境质量的花园化城市。其基本特点可归纳为:

  ①游憩优先,全民共享;公园城市必须具备完善的城市游憩绿地体系(公园体系),这是它与其它类型绿色城市形态最本质的区别。它不仅表现在公园绿地在整个城市绿地数量占比要达到较高水平,而且公园景观类型要尽量丰富多彩,公园可达性和游憩设施服务质量要好。各类公园应免费开放,让全体人民共享。

  ②景观优美,花园面貌;公园城市必须具备优美的景观风貌,山环水抱,花木葱茏,清新卫生,城市空间环境如同花园般美丽宜人。

  ③城在园中,亲和自然;公园城市规划建设必须做到绿地环绕建筑、城市融入自然、住区鸟语花香。实现“城在园中”,让城市发展充分融入自然,这是公园城市对以往田园城市、花园城市“园在城中”传统发展模式的创新突破。

  ④生态安全,持续发展;公园城市应充分兼顾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因地制宜地采用森林围城和林园进城的绿地经营策略,为城市提供充分的固碳制氧、水土涵养及生态旅游基地,保障城市实现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

  (2)“十四五”期间城市建设思路:围绕“公园城市,诗意菇乡”理念,开展的重点建设工作。

  ①城市建筑风貌:建筑结构遵循“显山露水”,控制沿溪两岸建筑密度和高度。总体建筑高度整体呈起伏与外围山体呼应。提升建筑布局层次感,提高山水风景渗透性。

  ②城市公园体系:立足庆元生态之本,依托庆元山水之形,城市外围山体区位继续规划建设森林山地徒步公园,城市内部利用城市零星开放的空间,打造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全力打造“公园在城市,城市在公园”的公园体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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