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国资监管务实有效。“十三五”期间,为适应监管体制的重大调整,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全力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在发展规划上,出台国资国企质量提升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市属企业编制五年发展规划,理清企业主业定位、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在产权管理上,常态化开展年度资产交易监督检查。针对性出台市属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适当延长出租期限,增强市场灵活性。排查整改未公开出租及历史遗留问题,资产出租管理有效规范。出台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建立评审专家库。出台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及投资负面清单等,明晰出资人与企业的责权。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有力推进。在财务监督上,出台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等,强化经营风险防控。实行专职监事驻企全覆盖,注重日常监管,抓早抓小。开展企业账户开设和公款存放专项检查,注销清理无效账户120多个。梳理形成第一批监管事项清单。在业绩考核上,出台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并对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考核针对性、有效性得到显著提升。在薪酬分配上,出台改革市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实行差异化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和决定机制,引导企业逐步形成差异化的薪酬分配体系。在统计评价上,各类国有资产的会计制度和统计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十三五”期间快报户数由期初24户增加到期末227户,基本实现全市国资监管企业快报全覆盖。

  6.国企党建勇开新局。2016年,市国资委由党组改为党委建制。2017年11月,按照“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的要求,对市属企业党组织及属地管理的中央在丽企业党组织实行统一管理,组建“新阵地”,形成“新力量”。归口管理以来,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人才队伍和引领高质量发展“四清单一发展”工作要求,建立责任书、任务清单、季度例会、述职评议、年度考核的工作闭环,党建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企业决策重大事项前置程序有效落实,确保党指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加强党建带群建,助推群建新发展,先后建立丽水国资工会、丽水国资团工委,群团工作不断深化。

  (二)“十三五”全市国资发展仍存在短板需补足

  1.产业布局分布不合理。市属企业多处于产业链的低附加值环节,或分散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对产业的整体控制力和影响力较弱,未能对丽水市经济发展形成有效支撑。部分市属企业业务存在同质化竞争情况,导致统筹配置和资源共享上不合理,未能实现全市国资的价值最优化、效益最大化。

  2.企业融资能力需提升。截至“十三五”末,5家市属企业中,仅有市城投公司具有aa 信用评级,市文旅公司具有aa信用评级,另有3家市属企业暂无评级。整体而言,市属企业信用评级较低,导致融资成本较高,且市属企业多以间接融资为主,融资结构尚不合理,市属企业融资能力亟需提升。

  3.体制机制建设待完善。市本级国资国企的体制机制问题具体表现在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使得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市场化用人机制尚未全面铺开导致国企人才队伍建设缓慢,薪酬绩效体系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导致国企效益不足、市场竞争力缺失。

  4.企业资产质量差。从清产核资情况来看,企业优质资产不足,可盘活或经营的有效资产少。一些公司账面资产总额大,但经营性资产占比低;部分企业总资产中有大量往来款和虚挂资产,存在资产大幅缩水的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不突出,资产的放大作用不明显,企业总体实力较弱。

  (三)“十四五”新发展阶段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

  新阶段迎来发展新格局,双循环带来发展新机遇。当前我国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节点,站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实现基础设施安全、新型领域安全、农产品供给安全、自然生态安全等俨然成为新阶段下的新挑战。我国正加速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丽水市也正迎来对外开放水平新契机,国资国企将及时调整发展模式、修正发展策略、创新发展机制、突出发展重点,以尽快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中,切实推动“十四五”时期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打造“四高地两区一家园”,创建共同富裕示范区。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发挥制度优势、转化治理效能、打造硬核成果、形成发展胜势,努力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地、三大科创高地、改革开放新高地、新时代文化高地、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省域现代治理先行示范区、人民幸福美好家园,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发展。未来丽水市将持续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创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应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而浙江省率先出台碳达峰碳中和的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构建完善全省绿色低碳金融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加速向绿色低碳领域积聚,助推全省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丽水市未来应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谋划低碳工业园区的低碳项目,支持高碳企业低碳化转型。

  拥抱数字经济时代,推进国资国企产业转型。目前,我国已进入数字经济时代,丽水市要发挥国资国企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入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打造高水平数字经济产业链,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利用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升级,做好经营模式、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的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产业集群,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广“互联网 制造”新模式,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链,努力实现数字经济时代的高质量发展。

  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构建“一带三区”发展新格局。丽水市“一带三区”发展格局基本确立,提升市域一体化发展水平,形成完备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实现“一带”发展量质突破,“三区”发展特色彰显。未来国资国企需要统筹“一带三区”发展,高质量发展生态经济、高效率畅联交通网络、高标准保护生态环境、高品质提升城乡面貌。同时,积极打造丽水南城生态工业统筹发展示范区、碧湖新城统筹建设示范区、龙庆经典文创示范区、遂松乡村振兴示范区、云景特色风情示范区等五大示范性平台,又好又快地推进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

  “十四五”时期,丽水迎来发展新机遇,但也面临风险挑战,丽水市本级国资国企必须把握发展机遇,创造利于发展的新格局,明确自身战略定位,畅通发展路径,转变发展模式,提升核心能力,推进优势产业集聚,培育新型经济业态,引领绿色发展、品质发展、高效发展,全面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市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增创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新优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更多国资国企力量,共创丽水幸福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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