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尖草坪区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和消费总体偏弱、投资低于预期,供给冲击严重、生产成本上升,市场信心不足、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考验。全区上下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稳住了经济基本盘,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明显进展。

  一、综 合

  经济增长: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81.76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6亿元,增长1.5%;第二产业增加值448.50亿元,增长5.1%;第三产业增加值130.31亿元,下降1.8%。

  产业结构: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0.5%、73.7%、25.8%调整为0.5%、77.1%、22.4%。其中第一产业占比与上年持平,第二产业上升3.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下降3.4个百分点。

  二、农 业

  种植面积: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4.0千公顷。粮食种植面积3.4千公顷。其中:秋粮种植面积3.4千公顷。蔬菜种植面积0.6

  千公顷。药材种植面积0.01千公顷。

  畜禽产品产量:年末生猪存栏0.3万头,生猪出栏0.4万头。猪牛羊禽肉产量0.07万吨,禽蛋产量0.09万吨,牛奶产量1.5万吨。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其中:采矿业增加值下降7.2%,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6%: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7%,占比为91.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0.2%,占比为2.4%。

  非传统产业增加值增长9.0%,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1.8%,其中: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下降4.3%,占比为9.5%。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03.09亿元,同比增长0.6%。利润总额41.09亿元,下降72.0%。

  建筑业: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总产值80.65亿元,增长7.1%。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09.1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5.83万平方米。

  四、服 务 业

  产业结构:全年交通运输、仓储业增加值8.57亿元,占全区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6%,比上年增长0.4%;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44.39亿元,占比为34.1%,增长10.9%;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3.75亿元,占比为2.9%,下降2.5%;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增加值44.87亿元,占比为34.4%,下降6.4%;房地产业增加值23.67亿元,占比为18.2%,下降14.0%;金融业增加值4.85亿元,占比为3.7%,增长9.1%。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36.24亿元,同比下降15.7%。

  五、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呈现下滑趋势,完成(不含高新区)94.07亿元,同比下降36.3%。

  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0.46亿元,同比增长17.9%;第二产业投资27.57亿元,同比增长0.1%,其中:工业投资27.57亿元,同比增长0.1%;第三产业投资66.04亿元,同比下降44.9%。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7.89亿元,同比下降51.1%,较去年同期增速减缓41.5个百分点,占全区投资的比重达40.3%。

  六、国 内 贸 易

  消费品零售: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07亿元,比上年下降0.4%。其中: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70亿元,下降0.1%;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7亿元,下降2.6%。

  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5.32亿元,比上年增长4.0%,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3.4%;限额以下消费品零售额98.75亿元,下降0.8%,占比为86.6%。

  七、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根据2022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区常住人口53.7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0.78万人,乡村人口2.95万人。城镇化率94.51%。全年出生人口0.44万人,人口出生率8.13‰;死亡人口0.42万人,死亡率7.78‰;自然增长率0.35‰。

  人民生活: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118元,比上年增长4.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553元,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60元,增长5.0%。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为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tjgongbao/hb/7842.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