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区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打造特色田园乡村,营造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农业基础设施有效提升。“十三五”期间建成高标准农田15万亩,截至2020年底,全区实施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面积达到50.6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0%。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试点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5万亩。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治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通过部、省认定,种植业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占比100%,继续保持省市领先位置。创成全国首批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主要农作物化学农药减少2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用使用量减少1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6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农药使用占比达95%以上。建立覆盖全区所有镇街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创成部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5家、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42家、市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场236家,全区畜禽养殖场治理达标率达100%,获评“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县”。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扎实开展“三清一美”专项行动,“整洁村”达标率100%,创成“综合示范村”88个。全区所有行政村均已纳入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体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全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镇街6个,农村集镇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70%,行政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46%。累计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189037户,普及率达96.87%。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65%,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农村生态建设有效推进。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经验做法,评选出最美庭院78个、美丽庭院示范村15个、绿色庭院示范村20个,娄庄镇被评为“国家生态镇”“中国最美乡镇”。创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5个、市级3个。建成水美乡镇5个、水美乡村30个。林业绿化进步明显,林木覆盖率达27.28%,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2%。

  五、农村改革创新持续推进

  “十三五”期间,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经济水平持续上升,承担的第二批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荣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三年综合绩效考评全国第一。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区226家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并赋码登记,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功能作用,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农户等形式,不断推动集体经济发展。采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异地委派”、“第三方事务所全代理”等模式不断加强村级财务监管。深化农村金融保险制度改革。聚焦规模经营,强化银政互动、银农对接,创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新模式,有效拓宽农户的融资渠道,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以农业技术服务为基础,建设区镇村三级农业保险服务体系,联保齐抓、科技支撑,保险与保障扩面提标。积极发展农村产权线上交易。建成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率先实现在线自由竞价、在线多轮竞价、在线抽签交易三种在线交易方式的“全覆盖”以及全区13个镇街均有线上交易项目的镇街“全覆盖”。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扎实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全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15万农户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率达94%。创成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示范镇7家,三水街道小杨村在全省率先启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

  六、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十三五”期间,瞄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农村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农民收入水平持续跨上新台阶。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截至2020年动态调整结束,全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9279户,13875人全部达到泰州市定人均年收入7000元脱贫标准,所有经济薄弱村全面摘帽。全区230个行政村实现村级可支配收入35万元以上和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8万元以上“两个100%”。不断壮大村级经济,筹资1.1亿元建设扶贫标准厂房,扶持55个经济薄弱村牵头领办村级为农服务综合体,实施党建富民高效农业项目55个,带动78个经济薄弱村的产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按照市区一体化标准,建立低保、五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710元/人/月,农村五保标准提高至855元/人/月。在泰州率先启动医疗机构住院识别系统,保证建档立卡低收入患者住院自付比例不超过10%。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家庭落实“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服务”,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工作台账。建立动态巡查机制,每月对全区新增的四类对象房屋进行排查,“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450户。农民收入持续增加。2020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243.4元,增长6.4%,连续多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到2.04∶1,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防贫机制逐步健全。出台《关于建立农村居民防贫预警处置工作机制的意见》,各镇街均成立防贫预警动态监测小组,按月开展防贫预警监测,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率先推进“防贫保”试点,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重点关注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2000元以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不设定具体名单,按照总人口的5%设立防贫人口总规模,聚焦因病、因学、因灾致贫三大因素,设立预警线给予保险赔偿救助,筑牢托底保障防线。

  第二章 重大意义与机遇挑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形势任务发生深刻变化,必须遵循中央战略部署和国家顶层设计,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指示任务,准确研判乡村振兴发展趋势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态势,紧紧抓住当前农业农村转型变革的历史机遇,科学把握区情农情、阶段特征和发展规律,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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