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文件

  泰姜政发〔2022〕11号

  区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有关委办局,区有关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泰州市姜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姜堰区委、区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其中单位gdp能耗下降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省控制要求,工业点源污染排放稳定达标,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稳步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初见成效,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和依法执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区域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圆满完成了“十三五”各项工作任务,率先建成苏中地区首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1. 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环境质量精准提升

  编制《泰州市姜堰区新通扬运河一号桥断面水体达标方案》《泰州市姜堰区通扬运河崔母大桥断面达标整治方案》《姜堰区新通扬运河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方案》《姜堰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泰州市姜堰区建制镇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姜堰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指导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排查22条干支流、109公里河道入河排污口;新建污水管网138.912公里,达标整治畜禽养殖场800多家,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配套率达100%。“十三五”期间,累计削减cod 2907.13吨、氨氮396.71吨、总氮623.54吨、总磷70.17吨,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减排任务。

  2. 综合治理大气污染,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开展化工园区废气、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完成市交168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完成水性涂料、化工、橡胶、塑料制品、餐饮等行业整治工程。制定重污染天气削峰减产方案,并引导行业规范落实。区内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完成密闭改装,环卫深度清洁和机械化清扫率从66%提高到81.1%。“十三五”期间,累计削减二氧化硫617吨、氮氧化物983吨、挥发性有机物9764吨,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减排任务。2020年全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为83.9%,全市排名第一,较2015年提升14.3%,超额完成考核要求。

  3. 扎实推进重金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编制《泰州市姜堰区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摸清全区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和处置状况。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显著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截至2020年末,全区危废处置能力达到86500吨/年,满足全区处置需求。编制《姜堰区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涉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综合整治。姜堰双登科技工业园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区退出类示范。

  4. 科学防治土壤污染,积极保护土壤环境质量

  先后编制《泰州市姜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泰州市姜堰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提出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与监测、坚决防范新增土壤污染等十余项任务,明确优先保护的重点区域清单和重点监管对象清单。完成全区617处农业用地点位和251家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调查。对已关闭或搬迁的化工企业用地开展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数据录入全国土壤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5. 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依托“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姜堰区环境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拆除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无关的构筑物,取缔二级保护区涉水排放项目。在取消开发区化工园区定位、关闭搬迁化工企业的基础上,开展遗留危废临时储存、搬迁地块土壤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提示等工作。所有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配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规范处置并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6. 生态文明创建成效显著

  编制《泰州市姜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17年,我区正式被原环保部命名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苏中地区第一家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我区13个镇街中12个获得国家生态镇命名,姜堰经济开发区在泰州地区率先创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溱湖风景区创成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级环保科普教育基地。

  7. 绿色发展稳步推进

  大力执行《泰州市姜堰区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实施方案》和《泰州市姜堰区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专项实施方案》,淘汰关闭化工企业29家,搬迁转移8家,整治重组25家,升级改造16家。严格落实信用奖惩机制,倒逼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意识。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4.43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2019年我区入选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县。

  8. 环境监测与监管能力大幅提升

  新增水质监测站点8个,大气监测站点12个,建设完成覆盖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固体

  废物、大气、噪声等全方位多指标的监测体系。开展“泰州市姜堰区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专项行动,对化工、电镀、危险废物、重金属、散乱污、涉水涉气等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表1“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目标 2020年完成值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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