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统揽,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为出发点,统筹能源发展和安全,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加快转变能源生产消费方式,不断优化能源供应和消费结构,积极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平和加快“新型工业集聚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文化旅游度假区、生态闲适新城区”四区建设,统筹开展“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省级文明县城、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五优”创建,打造高质量发展的“进步之星”“后起之秀”提供坚实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发展思路

  ——多元保障,安全发展。构建多元安全能源供应体系,加强战略新兴能源开发和布局,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安全供给保障体系,着力增强能源供应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升能源系统风险管控应对能力。

  ——清洁低碳,绿色发展。不断优化能源供给结构,通过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非化石能源大力发展并举等手段,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持续扩大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智慧融合,创新发展。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增强能源发展的动力,带动能源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加强基础设施智慧融合,推动能源与信息、交通、建筑等基础设施的融合共建,促进能源发展转型升级。

  ——惠民利民,共享发展。以惠民利民为宗旨,加快能源惠民工程建设,着力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和质量,强化能源民生保障。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向农村覆盖,提高城乡居民用能水平,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实现用能服务均等化。

  ——市场导向,高效发展。深入推进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能源行业和市场监管,不断创新能源管理模式,提高能源治理效能。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能源供应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清洁化水平显著提升,保持能源消费增速和经济发展相匹配,不断改革创新能源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数字化变革,进一步提高能源基础设施和民生服务水平,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能源消费总量方面。按“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为11.6%计算,到2025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05.91万吨标煤,单位gdp能耗和能源领域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支柱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力争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全社会用电量预计将达到18亿千瓦时,“十四五”年均增速6.72%。

  能源供应安全保障方面。“十四五”期间,以平和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为契机,开发分布式、户用光伏项目,辖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工商业、农户住宅等建筑屋顶将用于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树立整县“1 x 共享商业模式、创新管理模式、电网合作模式”等的模式标杆,项目建成后,直流侧装机容量预计将达300mw。通过开发建设,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推动平和县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

  能源服务和治理方面。预计到2025年,人均综合用电达到2990千瓦时以上,适度超前启动重要园区和重点发展区域布点及配套电网建设,紧盯“五个一批”等重点项目,衔接园区、增量配电区域供电需求,原则合理安排电网项目。加强农村配电网建设,配电网建设预计投资5.17亿元,重点将解决部分不满足“n-1”10千伏线路、配电自动化建设等问题。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完成45个贫困村改造,统筹推进低电压、过重载、老旧线路设备和单电源大中型小区等项目整治,提升农村配电网供电质量。

  节能环保方面。制定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耗及碳排放均控制在省、市下达指标内。全社会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3.6%左右。2030年前后实现“碳达峰”。

  表3平和县“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类别 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目标值 “十四五”年均增速 属性

  能源生产 一次能源生产总量 万吨标煤 1.8 5.55 25.26% 预期性

  能源自给率 % 11.2 19 [7.8] 预期性

  能源消费总量及结构 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煤 61.18 105.91 11.6% 约束性

  全社会用电量 亿千瓦时 13.0 18 6.72% 预期性

  用电最高负荷 万千瓦 25.21 30 3.54% 预期性

  人均综合用电量 千瓦时 2122 2990 7.1% 预期性

  节能环保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16.36] 以省、市下达指标为准 约束性

  全社会电网综合线损率 % 4.0 3.6 [-0.4] 预期性

  注:1.对于“十四五”末期计划投产的大型能耗项目,建议在前述能源消费需求基础上考虑单列。

  2.[ ]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着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并举,促进重点用能领域能效提升,开创清洁低碳、高效节约的用能新局面。

  (一)优化清洁能源布局

  清理整治违规小水电站。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对平和县行政区域内的水电站按照退出、整改、完善三类,实施水电站分类整治。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水电站,限期在2022年10月底前退出;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水电站,限期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允许正常运营的水电站要持续完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规模化开发分布式光伏。将光伏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组织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推进分布式光伏特别是户用光伏发电建设。以平和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为契机,结合华为技术优势,以华能为链长,整合多方资源,采用网格化管理,树立整县“1 x共享商业模式、创新管理模式、电网合作模式”等模式标杆,推动平和县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示范县”。

  专栏1平和县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发电建设项目

  总投资:23.6亿元

  建设单位: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拟在平和县内屋顶可利用面积470.2平方米的合规建筑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470.2兆瓦。其中平和县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工业企业厂房屋顶可利用面积为196.6万平方米、其余为户用屋顶面积。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省重点项目平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做好项目规划、建设节奏与资源保障能力及地方财力等方面的衔接,有效缓解目前平和、南靖、高新区等地的生活垃圾处理压力,将垃圾变废为宝,转化成洁净的电能,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约1.2万千瓦。

  (二)实施节能优先战略

  强化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以化石能源为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合理分解各乡镇能耗双控目标,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鼓励企业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超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要素配置,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用能需求。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把好项目用能准入关,新上项目能效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探索节能工作机制,将节能工作与培育支柱产业、优化产业结构结合起来,推动全县能效水平综合提升。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产业布局与能耗双控、碳达峰政策的衔接,在编制规划、制定重大政策、布局重大项目时,强化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衔接,严格控制“两高”项目数量。聚焦“两高”行业主要产品能效先进水平,对有节能潜力的项目扎实推进改造升级。强化“两高”项目节能监察执法,加快淘汰“两高”项目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和建设“两高”项目。

  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全方位、高质量抓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项目招商领域要围绕“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加强源头管控,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能耗高、产出低、贡献小的项目一律不予引进、不予立项、不予备案、不予审批。工业领域要围绕“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加快实施分类管理,坚持能效水平引领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落实《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要求,强化能效执行标准,深入开展行业能效对标,推进能效提升、节能改造、绿色制造;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考核管理,强化节能监察工作。建筑领域要围绕“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发展,推进公共建筑、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交通领域要围绕“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工程建设,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公共机构领域要围绕“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设施节能改造,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和示范引领工作,积极组织遴选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健康办公方式。

  (三)推动能源高效利用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快煤炭减量步伐,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使煤炭和新能源实现更加优化的组合。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重点行业燃煤自备锅炉“煤改气”,科学推进“煤改电”工程,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扩大天然气利用。全面推进天然气在工业、商业、交通、民生等领域的高效利用。支持大型工业用户天然气直供,结合园区供热需求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鼓励大型建筑、工业园区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提高能源梯级利用效率。

  加快终端用能电气化。积极实施电能替代,重点在交通、建筑、工商业和民生等领域扩大替代规模、提高替代效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形成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

  培育能源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在商业区、居民区,依托光伏发电、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开展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乡镇,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开展满足多元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需求的综合能源服务,引导用户优化用能模式,探索能源需求侧管理、主动需求响应、虚拟电厂、电动汽车灵活充电及v2g等面向终端用能的新业态新模式,提升社会综合能效水平。

  二、着力增强能源安全供给保障

  坚持安全为本,强化底线思维,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快推进能源惠民工程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提升安全底线保障能力和风险管控应对能力,多措并举构建多元安全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

  (一)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

  优化电网建设。全面推进安全、可靠、绿色、高效、智能的现代化电网建设。科学开展规划和前期工作,全力配合推进闽粤联网、漳州核电500千伏送出线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开工建设35千伏国强变,投产110千伏西蝉变、文峰变,扩建安厚变、民主变、九峰变、霞寨变、山格变等重点工程。加强农村配电网建设,重点解决部分不满足“n-1”10千伏线路、配电自动化建设等问题。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完成45个贫困村电网改造,统筹推进低电压、过重载、老旧线路设备和单电源大中型小区等项目整治,提升农村配电网供电质量。

  完善天然气管网体系。加快平和县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县内天然气主干管道,提高全县天然气利用水平。加快西三线闽粤支干线和漳州lng外输管道联通工程天然气管道建设前期工作,依法合规落实管道项目建设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推进项目相关审批提速,落实交付施工用地各项工作,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早日投用。

  加强电力应急调峰储备能力建设。增强电力供给侧灵活调节能力,合理配置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大力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调节能力,研究建立源网荷储灵活高效互动的电力运行与市场体系,建设一批“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鼓励各类电源、电力用户、储能及虚拟电厂灵活调节、多向互动。

  (二)实施能源民生工程

  完善居民用能基础设施。积极推动城乡居民获得基本能源供应和服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中发挥能源供应的基础保障作用。持续推动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提升农村配网建设、运维水平,加快配电自动化、线路调压器等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有效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建立完善电力普遍服务监测评价体系,进一步缩小城乡供电服务差距。优化完善全县成品油零售布点网络,加大力度推动偏远村庄加油站的投资建设,不断提升偏远村庄群众用油的便利性。统筹推进县城供气管网与天然气主干管网接驳,扩大管网覆盖范围,提升居民用气普及率。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有序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不断提升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提高农村绿电供应能力,加强农村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推进绿色能源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推广农业大棚光伏、荒山地面电站等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利用农林废弃物、畜禽养殖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等资源,支持规模化沼气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因地制宜推广绿色低能耗农宅,推动农村光伏建筑一体化。

  (三)加强能源安全监管

  加强能源监测预警。加强能源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搭建主要能源品种的监测预警系统,提升突发事件预警能力。增强能源决策服务能力,强化能源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做好全县煤、电、油、气等重要能源产品供应情况及价格走势的跟踪监测,对能源供求变化、能源价格波动以及能源安全风险状况等进行预测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应对。

  加强能源安全监管。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电力安全风险管控,提升电网分区运行能力。开展常态化安全排查,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完善电力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加强网络漏洞安全管理,提升网络安全自主可控水平,增强态势感知、预警及协同处理能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对重要的联网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等,持续做好等级保护工作,确保能源网络信息安全。

  提升能源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能源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组织,增强应对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及其它极端状态下能源供应短缺、供应中断的应急响应能力。加强极端情形下电力风险管控,强化电力系统网络安全,加强极端情况下电力安全保障分析测算,提高应急处置和抗灾能力。完善电力用户应急自备电源配置,加强公用应急移动电源建设。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尖峰负荷等情况的能源应急保供预案,编制《平和县石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平和县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三、着力加快能源科技创新

  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战略支撑,坚持创新在能源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锻长板”和“补短板”齐驱并进,夯实基础研究能力,加快重大装备研发攻关,全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切实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能源发展能力。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一)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创新平台和能力建设。充分运用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和县内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资源,积极部署建设高能级联合创新平台。支持两岸知名企业在平和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县内新能源企业与行业领军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究。加强人才引进,通过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引入,突破关键技术研发,提升科技及产业竞争力。

  (二)强化能源科技创新成果应用

  加快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培育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数字技术与能源的深度融合,赋能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信息技术和能源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在能源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传统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能源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推进智能变电站建设,提升配网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推进电网数字化平台和能源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能源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

  实施能源创新示范工程。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在太阳能发电、智能电网、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物质利用、地热能等领域,探索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科技示范项目。

  四、着力提升能源现代化治理水平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能源营商环境,完善能源政策体系,推动能源治理方式加快转变,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积极开展计划与市场衔接、输配电价应用等关键市场配套机制研究,研究建立容量补偿、需求侧响应、可再生能源市场交易机制,完善电力市场监管体系,健全电力市场长效运行机制。有序推动全部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扩大市场开放规模。深入推进增量配电改革,不断完善增量配电业务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价格机制。

  建立促进新能源发展新机制。围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不断提升市场适配能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多元辅助服务,完善调峰补偿机制,研究出台鼓励“储能 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加快制定化学储能、多能互补等能源新业态的扶持发展政策。

  (二)建立健全能源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管理制度,分类施策,科学确定用能单位初始用能权。配合做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碳市场建设进度和要求,督促高排放行业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完善相关的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及配套政策。

  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使用绿色能源、绿色产品,推动平和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创建。认真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大力宣传节能及绿色消费理念,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企业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引导居民采购绿色产品。

  第四章 重大工程

  根据规划重点任务,全面梳理天然气、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电网、绿色创新储备项目,按照功能分类形成五大类重点工程项目11个,总投资超50亿元。

  一、清洁能源发展壮大工程

  (一)光伏。重点开发分布式屋顶光伏(园区、厂房等)、户用光伏等项目,积极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力争新增装机规模30万千瓦。

  (二)水电。加快推进结合消能发电的官峰水库项目建设,两级消能电站总装机0.6万千瓦。

  二、基础能源提质增效工程

  重点加快平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台1.2万千瓦汽机)建设,科学管理,高效施工,确保电力输送等工作到位。

  三、电网互通优化加强工程

  (一)闽粤联网工程。总投资约321700万元,其中平和县境内投资约24496万元。两侧线路新建2×151.5公里,其中平和县境内2×49公里。

  (二)漳州核电500千伏送出工程。漳州核电厂—五峰变线路途经云霄、漳浦、平和、南靖、芗城区等5个县(区),新建线路111.7公里,其中平和县境内21.61公里。

  (三)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全县电网建设投资计划完成6.12(中低压)亿元,新(扩)建110千伏变电站5座,新增变电容量250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线路55.615公里;新(扩)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变电容量2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线路40.28公里;新增10千伏配电容量15.878万千伏安,新建线路982.27公里。

  四、天然气进一步拓展工程

  全力推进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平和段)天然气管道建设;开工建设闽粤支干线与漳州lng外输管线互联互通工程(平和段),计划2025年投产。

  五、能源绿色智慧创新工程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公共资源整合力度,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同步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表4平和县“十四五”重大能源工程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行业 建设内容及规模 进度 计划完成时间

  (一)常规水电

  1 官峰水库配套电站 水电 配套电站装机0.6万千瓦。 前期 待定

  (二)垃圾发电

  2 平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垃圾

  发电 总装机规模1.2万千瓦,用地面积约225亩,日处理11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 在建 2022

  (三)太阳能发电

  3 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发电建设项目 太阳能发电 拟在党政机关屋顶、学校等公共屋顶、工商业厂房屋顶、农村居民屋顶等4类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目。预计装机容量达30万千瓦。 规划 2025

  (四)电网

  4 闽粤联网工程(平和段) 电网 闽粤联网直流工程:总投资约321700万元,其中平和县境内投资约24496万元。线路部分:两侧线路全长2×151.5公里,其中平和县境内2×49公里。 在建 2022

  5 漳州核电500千伏送出工程(平和段) 电网 漳州核电厂—五峰变线路途经云霄、漳浦、平和、南靖、芗城区等5个县(区),全长约111.7公里,其中平和县境内21.61公里。 在建 2024

  6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电网 扩建安厚变、民主变、九峰变、霞寨变、山格变等,共计新增变电容量250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线路55.615公里。 在建 2025

  7 35千伏输变电工程 电网 开工建设35千伏国强变,共计新增变电容量2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线路40.28公里。 在建 2025

  8 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电网 新增10千伏配变容量15.878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982.27公里。 在建 2025

  (五)天然气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

  9 西三线闽粤支干线(平和段) 天然气 平和县境内全长约62.5公里,拟设线路截断阀室3座。 在建 2025

  10 闽粤支干线与漳州lng外输管线互联互通工程(平和段) 天然气 平和县境内全长约20.23公里,管径d813mm,设计压力10mpa。 前期 2025

  11 平和天然气支线工程项目 天然气 建设调压分输站一座,新建管线长约20公里。 规划 待定

  第五章 环境影响与评价

  一、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遵循《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要求,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提出能源供应、消费、治理、合作等方面的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漳州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平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切实减少能源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全面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在保障全县“十四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保持能源需求中低速增长,持续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和消费模式,使能源消费更加高效、清洁、低碳,环境效益进一步凸显。

  能源效率持续提高,加快能源集约、智能利用,推动能源高效利用。用能方式更加清洁,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持续提高。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提升天然气利用水平,能源供给结构向清洁、低碳方向持续优化。

  二、环境保护措施

  (一)发挥能源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做好各能源品种之间的规划衔接,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能源资源,依据规划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项目实施方案,促进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能源产供储销各环节的环境保护

  强化源头控制,积极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减少能源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推进油气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减少油气装卸、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环保水平。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模式,营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能源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

  全面贯彻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能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切实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水保方案和“三同时”制度,重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环境恢复,加强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和事故防范。

  (四)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

  提前协调能源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相互制约的空间功能区划,加强对生态敏感区能源建设的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根据能源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能源项目建设规模,实现保障能源供应、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引领,强化规划实施,分解落实能源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各项指标和任务如期完成。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项目和相关产业布局的调控作用,以能源规划为依据进行能源项目核准。加强能源规划与国土空间等规划的衔接。加强能源规划动态管理,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适时开展中期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开规划制定、实施和调整情况,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加强能源规划及政策落实情况监管,保障规划有效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

  加强能源政策研究,发挥政策引导、支持、促进作用。围绕能源结构调整方向,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制定实施更加积极的政策,支持屋顶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型储能发展、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以及lng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能耗双控等政策措施。研究财政支持等政策,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电力用户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

  三、强化项目建设

  加强能源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我县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注重系统优化、补短配套、转型提升,认真谋划、合理布局能源重大项目。加强能源项目库建设,实施有效储备、滚动开发。加大项目建设的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难点问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能源项目投资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加大能源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力度。预计“十四五”时期能源项目总投资超50亿元。

  四、强化统计监测

  健全能源信息上报与采集制度,推行信息化、智能化统计方法,建设能源信息化平台及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及主要用能企业数据平台的对接,建立长效的能源数据实时采集与共享制度。建立信息监测和预警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能源信息。完善能源统计内容和监测范围,增强能源数据的可用性和可比性。

  五、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教育普及,全社会推广绿色低碳、节能降耗理念。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加快能源绿色高效发展的好声音和正能量,积极营造绿色用能、节约用能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和自觉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能源信息公开,提高人民群众在全县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中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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