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制定并实施了徽州区“大气30条”、“水30条”、“土20条”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完成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了全区污染源底数。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取得显著成效。

  五、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环境质量指标:环境质量指标共4项,大气环境质量指标提前完成。2020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6天,优良天数比例97%,完成指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2020年全区3个省市考核断面和1个区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为100%,7个乡镇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2020年全区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1.09分贝,总体水平等级评价为“较好”,全区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3分贝,强度等级评价为“好”。

  污染控制指标:截至2020年底,全区4项主要污染物较2015年降幅分别为化学需氧量下降7.72%、氨氮下降8.15%、二氧化硫下降2.15%,氮氧化物下降2%,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为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完成了“十三五”污染减排任务。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共2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提前完成。截至2020年底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六、新安江生态补偿取得新突破

  建立了“1225”水质稳控工作机制,制定了《新安江流域徽州区丰乐河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新安江流域丰乐河段水环境治理责任落实督查通报奖惩机制》《新安江流域徽州区丰乐河段水环境质量提升三十条任务清单》,落实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全面构建全区水质预警监测体系,制定《徽州区丰乐河水质预警监测方案》,加密布设丰乐河水质监测点位,合计布设61 n个监测点位。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全面升级,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写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七、提升风险防范和监管能力

  强化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采取不定期检查、夜间执法等方式打击影响环境违法行为。印发了《黄山市徽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黄山市徽州区饮用水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修订。定期举办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现场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定期对全区涉辐射企业共5家(2家企业、3家医院)开展安全检查。积极配合省市完成徽州区的“三线一单”的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印发《徽州区乡镇河流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全面开展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工作。

  第二节 当前存在主要问题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仍需加强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然繁重: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等部分扬尘污染源点多面广,整治水平低,极易反弹。工业废气扰民投诉依然存在。餐饮油烟整治还需进一步加强。

  水污染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工业污水治理还有较大提升空间,部分企业预处理不到位。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

  徽州区城区部分区域仍存在雨污合流和管道错(漏)接现象,造成污水未能完全收集处理。污水处理能力暂不能承载初期雨水的治理需求,初期雨水存在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的问题。农村生活污水无法实现集中处理全覆盖,农村畜禽养殖废水未能全面有效收集处理。

  三、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仍需提高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不完善,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构建需进一步健全。

  四、环境质量提升空间小

  根据徽州区2018-2020年环境质量现状,pm2.5浓度趋于稳定,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减排提升空间小。

  第三节 “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国家发展战略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重要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黄山市跻身杭州都市圈、参加g60科技走廊建设,有利于徽州区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融杭接沪”,给徽州区发展建设带来了空前的机遇。

  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第三轮试点的基础上,皖浙两省共推新安江一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多方面的重要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为进一步推动徽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面临的挑战

  (一)环境保护与发展矛盾依然存在

  碳达峰、应急气候变化等需尽快落实,如何处理好环境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十四五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仍需创新突破

  经过污染攻坚战的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如何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还需要全社会在创新机制上有所突破,通过现代科技和金融以及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把蕴藏在绿水青山之间的经济价值挖掘出来,把徽州区碧水、青山、蓝天的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同时以经济优势进一步推动提升生态优势。因此,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路径、保障等方面有待创新突破,来保障“两山”双向转化。

  第二章 “十四五”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坚持生态环境发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把握时代特征,明确“十四五”发展的战略思路、任务,全力破解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大力实施工业强区、产业兴区、文旅名区、开放活区、城乡融合“五大战略”,全面贯彻社会参与、全面共治、成果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加快建设创新集聚、产业多元的高能级新城区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与开发相统一,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安全格局,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绿色发展先行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以人为本,统筹推进。

  把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障人民健康作为根本出发点,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区域协作,系统治理。

  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杭州都市圈等国家重大战略中推动与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强化协同保护、协同治理、协同监管,一体守护建设长三角“生命共同体”。坚持推进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和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并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好家园。以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三轮试点为抓手,落实市场化、多元化、一体化生态补偿机制,携手建设新安江—千岛湖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示范区,为杭州都市圈乃至长三角地区提供重要生态屏障,着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践行“两山理论”样板地。

  四、深化改革,制度创新。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完善“政府、企业和公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积极探索绩效评价、损害赔偿、生态补偿、自然资产核算和离任环境审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新制度和新模式。

  五、智慧驱动,协同联动。

  完善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为生态环境保护注入强大动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水平。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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