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培育不少于十家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结合多种资源重点打造集聚文化旅游、现代商务和科技创新特色的基地。

  3.瞄准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帮扶就业

  高校毕业生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建立闭环式就业帮扶体系,推动毕业生创新创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每年保持在95%以上;扩大就业见习规模,落实社保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基层就业岗位对毕业生的招用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成长;开展困难家庭毕业生“一生一策”重点帮扶。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分级分类帮扶力度和就业扶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不低于3000个,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引导农村劳动力到乡村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就近就地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农村地区劳动力到城市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深化跨区对接和配套服务保障,实现“转得出、留得住、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强结对帮扶和劳务协作,发挥“在京务工人员之家”作用,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

  5.强化职业能力培训促进就业

  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稳就业的关键举措,落实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将城乡劳动力全部纳入政策性补贴培训范围,平均每年培训不低于1万人次。鼓励企业、职业院校以职业技能实训为主,兼顾技能评价、技能竞赛、交流展示、职业介绍等项目服务,推动建设1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通过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就业创业培训,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推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针对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实施专项培训计划,实现劳动者技能素质和就业岗位的有效对接。服务“两区”建设,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大力支持老城双修、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创意设计、动漫制作、高端民宿、老字号技艺传承等技能工种(项目)培训,形成集高端服务、文化旅游、科技创新为一体的新型技能人才聚集高地。

  6.完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助推就业

  配套落实市人力社保局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常住地、工作地失业登记, 让劳动者和用人主体就地就近享受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 公共就业服务”,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智慧化水平。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持续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效能作为稳就业的坚强保障,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 市场化服务”模式。完善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加强“通州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十四五”期间,采集空岗信息20万个次以上,开展招聘会不少于1500场。

  7.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稳就业

  将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预案,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就业监测,及时发布失业预警。完善城乡就业失业状况抽样调查制度,建立裁员和失业风险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强化经济性裁员和失业风险应对处置。

  二、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一)发展目标

  逐步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金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二)重点指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历年续保率达到96%以上。

  (三)重点任务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继续深化改革,落实政策待遇,增强基金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效能。

  1.加快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顶层设计,积极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延迟退休等重大制度改革;建立多层次养老体系,进一步扩大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助力“两区”建设,推动完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鼓励引导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推动城乡居民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促进困难群体依法参保,维护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基本权益。扎实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2.确保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落实落细全市社会保险各项惠民政策,执行上级部门各项经办要求,切实维护好参保人基本权益。进一步完善对多支、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追退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针对拒不退还多支冒领等问题,探索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新途径。

  3.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体系

  搭建社保系统“数据仓”,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的内控监督管理效力,强化“大数据”在基金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推进信息共享进程和流转能力。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科技防控和大数据比对,加强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密切关注异常数据波动,形成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完善经办业务风险评估监控体系,打造社会保险信息化与稽核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坚决查处社保基金欺诈案件,确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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