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聚焦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质增效。积极申报并成功获列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局良好,顺利通过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落实好政策衔接,率先在全市印发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落实帮扶政策、雨露计划补助、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等系列文件,享受相关政策扶持5915人次,投入87.67万元帮助三类监测对象8831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四个注重”防贫机制获自治区领导肯定性批示。投入3800万元推进103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着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249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实现总收入2707万元,同比增长11%。做大做强现代农业,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实现“双增长”;生猪出栏超64.5万头,产量居广西前列;2021/2022年榨季进厂料蔗稳定在500万吨左右;生态畜牧、稻渔综合种养等特色产业发展迅猛;成功举办广西农民丰收节暨兴宾区第三届小龙虾美食文化节,获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北回桂稻入围“广西好嘢”品牌名录;凤凰镇获农业农村部认定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凤凰镇长福村获评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工作优秀试点村;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以优秀等次高标准通过自治区核查验收,完成风貌改造3839栋,小平阳牛辽村、凤凰龙旺村获评自治区风貌提升示范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高标准完成基本整治型村庄整治900个,全区290个行政村(社区)实现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聚力推进新(续)建农村公路和乡乡通二级公路项目建设55条;完成中央水利建设投资1093.27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工程运维项目10个、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30个;投入600万元资金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6套。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恢复耕地面积22.38亩。

  (三)聚焦扩大投资,项目建设提档增速。坚持“项目为王”,重大项目投资增速保持稳步增长。统筹推进市级层面以上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开工项目39个、竣工项目18个。全区获专项债、乡村振兴、中央预算内资金等项目共17个;申报2022年乡村振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共301个,申请中央资金约59.23亿元。强化项目用地、用林、金融等要素保障,加快项目落地开工,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9.22公顷,保障28个项目用地和30个项目235.69公顷用林。全年投放“桂惠贷”金额约35.59亿元,投放金额排名全市第一,惠及2395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约8500万元,贷款户数全市占比达33.95%,排名全市第一。加快交通路网建设,新柳南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贺巴、武忻高速公路完成征地工作,鹿寨至钦州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建成投用港口码头1个,迁江大村码头建设稳步推进。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化率预计提高至58.04%。年内完成项目征地面积1.23万亩,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170%,完成搬迁房屋162户、迁坟3083座;发放征地搬迁补偿资金3.22亿元,落实永久住房安置13827人。

  (四)聚焦绿色发展,生态保护聚力提质。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督促高耗能企业采用国内先进生产设备、工艺和节能技术实现降耗,推动红河制糖、来宾湘桂糖业、汇宾钙业等7个区属重点能耗企业完成节能技改降耗项目12个,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约2.3%。积极申报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共19个,获得光伏项目建设指标6个。完成充电桩建设任务127个,完成率105.8%。11个秸秆(蔗叶)收储加工点加快建设,自治区秸秆禁烧“以禁促用”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区召开,经验做法获自治区领导肯定性批示。全面开展5大行业排查整治、秸秆禁烧等专项行动,pm2.5浓度同比下降13.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0.3%;加快良江、平阳、陶邓等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投入935.4万元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全国第九位。全面落实林长制,设立区乡村三级林长,累计植树造林面积7.5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9.91%;查处违法图斑742起,查结率、移交率均达100%。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和交办问题整改达到时序进度,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4起,处罚金额712.6万元。蒙村非法冶炼铝灰和蓬莱洲纸业偷排案处置做法得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充分肯定;人大代表环保和民生监督app应用平台获中央环保督察组高度认可。

  (五)聚焦营商服务,深化改革成果丰硕。出台《来宾市兴宾区新设立企业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认可度。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实施清单检查中排50个县(市、区)首位,依申请事项排第四位,全区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75.42%实现“一次不用跑”,办税缴费服务平均网报率为99.44%,工程项目报建领域审批串联变并联提速61.9%。7个项目成功实现“拿地即开工”,经验做法在来宾市园区企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改革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深化“跨省通办”改革,打造6个“跨省通办 套餐服务”事项,办理“跨省通办”事项143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2020年相比,区属平台公司收入增长1倍,带动发展能力更加突出。深化农村金融领域改革,完成20个乡镇249个“农金村办”金融创建工作。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用“一枚印章”、推行全科受理,实现“一窗通办”。推进“四所合一”机构履职能力建设,下放农房管控职责,破解基层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等问题,年内共下放乡镇权限62项。

  (六)聚焦民生福祉,幸福底色持续绘浓。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0.45万人,完成率为118.9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9%,低于控制目标0.78个百分点。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按照“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全年累计救助城乡低保人群63.79万人次,发放保障金1757.47万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成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31项、区本级20项,共计为群众办实事5000余件。大力提升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新(改、扩)建学前教育项目35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7.7%,获评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县级先进单位”;创新推进“4 1”校内课后服务做法获《广西教育》刊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补齐基层医疗基础设施短板,新增4家基础医疗单位加入医共体建设,33家医疗机构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工作,小平阳镇中心卫生院、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评估,我区获评2019-2021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抓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24名,为212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助共352万元,并为4030名优抚对象购买了医疗保险,我区获自治区补充认定为革命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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