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69526人,其中:乡村人口373948人,城镇人口95578人;男性人口250864人,女性人口218662人;0-17岁人口109769人,18-34岁人口135744人,35-59岁人口161840人,60岁及以上人口62173人。
人民生活。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0元,比上年增长4.8%;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106元,比上年增长2.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88元,比上年增长2.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519元,比上年下降4.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86元,比上年增长6.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567元,比上年增长5.9%。
社会保障。年末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24976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11562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1415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814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2604人。
注:
1、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
2、生产总值和各项增加值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社会发展有关指标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