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608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912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2%。年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07万人;农村居民养老保险16.7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37万人;工伤参保2.9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2.31万人;失业参保2.61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参保28.13万人。全年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15392人,其中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4247人。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642元,比上年增加2022元,同比增长6.20%,人均消费支出23829元,同比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04元,比上年增加1309元,同比增长9.70%,人均消费支出13441元,同比增长8.7%。
十一、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县城区全年空气优良天数347天,优良率95.1%。生活污水处理率98.5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域主要河流功能水体水质基本稳定,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100%。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569.62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99%。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9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7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9人;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注:
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中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旅游、对外贸易、财政、金融、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卫生、体育、人口、计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项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不做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