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 41.9054万人,常住人口 35.1664万人(城镇人口 15.3768万人、乡村人口19.7896万人,全县城镇化率为43.73%);在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33.56万人,占总人口的80.01%;在少数民族人口中苗族25.01万人,占总人口的59.68%。全县出生人口3350人、人口出生率为6.69‰,死亡人口2384人、死亡率为6.6‰,人口自然增长率0.09‰;在常住人口中,0-17岁人口占22.85%,18-59岁人口占60.82%,60岁以上人口占16.33%。
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76元,增长5.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04元,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86元,增长5.9%。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总支出14733元,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1893元,占消费总支出的12.85%。
全年组织展招聘会38场,达成就业意愿填写求职简历 1478人。全县累计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38613,其中省外就业21702人、省内县外5714人、县内11197人。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826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完成1106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完成445人,实现零就业家庭援助动态100%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62%以内。
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680人,完成征缴9539万元,发放待遇23211.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538人,完成征缴13565万元,发放待遇21967.0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27万人,完成征缴3694.51万元,发放待遇6879.9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9165人,完成征缴435.69万元,发放待遇113.84万元;工伤保险参保25012人,共征缴工伤保险基金786.5万元,发放待遇781.06万元。
共办理案件29起(含移交公安机关1起),其中协调处理案件25起,立案办理4起,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3572万元,共涉及劳动者1462人,结案率达100%。同时对欠薪线索平台反映的线索高度重视,平台共反映欠薪线索108条,全部按时办结。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219起,办结219起,时限内结案率达100%,涉案金额603.2万元。其中凤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案件90起,调解结案25起,裁决结案65起,处理争议案件涉及金额452.72万余元。
全县城乡居民参保341572人,参保率为96.6%。资助困难群众参保354.86万元,脱贫户80882人、监测户10088人、低保户18509人100%参保。基金总收入9047元,总支出5654万元,当期结余3393万元,累计结余29041万元。
全县城乡居民住院56513人次,住院总费用31002.03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4971.63万元,基本医疗补偿14578.75万元,大病保险补偿4436人次1519.82万元,医疗救助4044人次474.19万元。城镇职工住院4901人次,总费用4024.86万元,统筹支付2453.07万元,大病互助支出191.68万元,总费用报销比例65.71%。慢性病门诊共报销3399人次302.86 万元,大病特药报销12人次9.32万元。
年内规划区内共死亡293例,集中治丧293例,集中治丧率100%,火化364例,火化率124%,节地生态安葬364例,节地生态安葬率124%。
全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调整为7200元/年、4620元/年,城市低保866户1754人,发放救助金958万元;农村低保6111户16783人,发放救助金5182.304万元。
年内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6人,救助资金4万余元。办理婚姻登记2733对,其中结婚登记2061对,离婚登记672对。
全县共有孤儿9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2人,其中州慈爱园集中供养37人,县慈爱园集中供养36人。发放基本生活资金220万元。
全县共有8364名残疾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两补”标准均达到120元/月,累计发放资金1099.8万元。
全县共有特困供养老人1087人,其中敬老院集中供养241人,散居供养846人,集中供养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均为800元/月,城乡散居人员分别提高至为780、500元/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697.8万元,其中集中供养资金228.4万元。累计为30名百岁老人发放津贴13.12万元,为919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81.08万元,为392名老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4.69万元,完成三王阁社区州级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年内销售福利彩票1494.01万元,其中电脑票销售1277万元,刮刮乐共销售217.01万元。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年末全县总人口数取自公安局户籍人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