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加大油烟、废气、扬尘等污染治理力度,强化臭氧和 pm2.5“ 双控双减”,提升优良天数率。(责任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66.持续深化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清水口、 内泊湖等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动水质持续改善。(责任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水利湖泊局)
67.加快观音垱镇、岑河镇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确保土壤质量稳定向好。(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观音垱镇人民政府、岑河镇人民政府)
68.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打好静音保卫战。(责 任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建局、 区交通 运输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资规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69.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加快发展循环 经济、低碳经济,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70.全面推行“林长制”,植树造林 2200 亩。(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
(七)坚持共同缔造,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
71.实施“就在沙市”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统筹抓好大学毕业 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全力创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区。(责任单位: 区人社局)
72.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责任单位: 区人社局)
73.优化疫情防控举措,做好疫苗接种、重点人员服务管理 等工作。(责任单位: 区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74.持续抓好“保交楼、稳民生” 工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75.完善“ 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成失能半失能老人养护大 楼,实现老年人助餐点街道(镇)全覆盖。(责任单位: 区民政局)
76.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优化 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照顾服务。(责任单位: 区卫健局)
77.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责任单位: 区科协)
78.持续做好“双减” 工作,加快红门路学校二期、第八教育 幼儿园等学校建设,再增学位 3300 个。(责任单位: 区教育局、 区重点项目办)
79.精心办好“ 章台梅” 文化旅游艺术节,强力推进“ 扫黄打非” 专项斗争。(责任单位: 区文旅局、 区公安分局)
80.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和“323” 攻坚行动,加强区疾控中心、 社区公办卫生服务中心等建设,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责任单位: 区卫健局、各街道办事处)
81.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打造 10 个城 乡基层社会治理试点,提标升级 7 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全力 创建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责任单位: 区共同缔造办、区住建局、 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82.大力实施同心工程,推广“ 一楼两长”微治理、“小数点” 工作法,推进“ 情指勤舆” 一体化运行、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转,落实“ 1、3、5”分钟联勤快反机制,积极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省级示范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83.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抓实反诈禁毒工作,全力化 解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加强区应急救援体系和能力建设,持 续开展消防、危化品、 自建房、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大检查大整治,提档升级“智慧食安” 工程,着力建设更高水平 的平安沙市。(责任单位: 区公安分局、 区信访局、 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84.深化“ 八五” 普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 区司法局)
85.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责任单位: 区统计局、 区资规分局)
86.不断加强国家安全、国防动员、双拥共建等工作。(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 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