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科技、教育
全年净增高新技术企业33家,新增硕士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324人,蝉联中国创新百强县。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86.02亿元,增长12.1%。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通过复评,“红美人”柑橘全产业链数字化平台构建完成。锦浪科技等设立异地研发中心,共吸引研发人员205人。37°湾-象山科创中心、大目湾双创园、半岛星创天地等陆续开园。全年获得授权专利1763件,增长5.3%,其中发明专利183件。科创中心入驻企业72家,注册资金3.78亿元,产值1.93亿元,引进高层次人才11人,申请知识产权12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科技支出4.91亿元,增长16.2%。
全县有普通高中5所,中职学校3所,初中23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2所),小学24所,幼儿园68所。小学招生5564人,在校生35438人,生均校舍建筑面积8.1平方米,生均图书28.9册。普通初中招生5478人,在校生16454人,生均校舍建筑面积36.6平方米,生均图书104.8册。普通高中招生2535人,在校生7332人,毕业生2049人。中职学校招生2042人,在校生5371人。全县专任教师5339人。其中,中小学专任教师3371人,中职教育专任教师391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6950人,专任教师1302人。创成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县和宁波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创建省文明校园2所,市文明校园32所。全年投资2亿元,实施中小学新(改、扩)建项目15个,塔山中学、墙头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分园(山海园)正式启用。
十、文化、卫生、体育
年末全县有县级图书馆、县级文化馆、县级博物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各1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8个。共有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10处、46处,县文物保护点109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中国传统村落2处,浙江省、宁波市历史文化名村6处、2处;象山竹根雕入列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非遗项目达7个,居全市首位;省级、市级、县级非遗项目15个、51个、176个;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传承人3人、9人、59人、126人。组建业余文艺团队及志愿者团队10余个。县博物馆接待参观人数15万人次,接待团队285个;县非遗馆接待参观人数1.5万人次,接待团队80个。全年引进高雅艺术演出65场次,送戏送文艺进文化礼堂200场,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送戏进文化礼堂演出800场,播放农村公益电影2240场次。
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13家(含村卫生室),其中县级医院15家、民营医院9家。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476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2029人,注册护士1786人,床位数2366张。按户籍人口计算,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74人、注册护士3.29人、床位4.36张。疫情精密智控指数位居全市第四位。医共体建设全省领先,建成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象山分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县中医院迁建投用,获评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覆盖率居全市第一。
创建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省市基层体育设施建设项目28个,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一人一技”公益培训等20场。共取得市级以上赛事金牌77枚,其中国家级4枚,省级22枚。亚帆中心正式挂牌浙江海洋运动中心,成功举办第14届全国运动会帆船比赛8个赛事项目,12位象山籍运动健儿获得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入场券并获两银一铜。
十一、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312元,比上年增长9.5%,两年平均增长6.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425元,增长9.3%,两年平均增长6.3%,其中工资性收入35951 元,增长10.1%,经营净收入13811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77元,增长9.9%,两年平均增长8.1%,其中工资性收入15199元,增长10.7%,经营净收入15137元,增长11%。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1.7:1。
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3379元,比上年增长19.1%,两年平均增长9.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7844元,增长17.6%,两年平均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770元,增长16.5%,两年平均增长9.8%。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6.5%、28%。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8%,失业保险参保13.03万人,比上年增加1.36万人。发放就业专项资金21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900万元,惠及4.6万人次。发放创业贷5035万元,惠及创业群体135家。全县户籍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99.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6.5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7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0.81万人,其中建筑工伤参保1.77万人。新建博士后工作站4个,引进博士后11名,培训技能人才22658人,新增高技能人才5367人,举办市县两级技能大赛21场,职业技能培训453场,各类招聘活动65场次。筹建落地宁波市首家零工劳务市场,开展东西部对口协作,215名雷波务工人员在本县12家企业就业,其中120人实现脱贫。
新建2个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县建有养老机构61家、社会养老床位1109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81张。创建县级康养联合体1个、乡镇(街道)级康养联合体3个,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超过23名。年末在册低保对象6637户,低保边缘户986户,累计发放低保、特困、困境儿童、孤儿、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资金1.43亿元,提升低保标准至1005元,提幅为19.4%。全年募集善款4493万元,各项救助支出3698万元,受益困难群体21803人次。
十二、生态建设和社会安全
全年完成人工造林7359亩,森林抚育面积4490亩,义务植树56万株。森林覆盖率为56.32%。全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平方公里。年降水量为1617.4毫米。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8.9%,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18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全市第一,全省排第14位。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比上年增长9.5%,其中千吨级以上用能企业能源消费量增长5.9%。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0.45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5%。
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迭代升级,村民说事、数字渔港成为全国典型。加强涉海涉渔、道路交通、危化品运输、消防等专项整治,全年发生安全死亡事故4起,死亡14人。
注释:
[1]本公报所列2021年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