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对低保对象,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年10536元和每人每年8412元,城、乡低保标准较上年分别提高1296元、1056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944元,城市特困人员13860 元。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691户、6669人,特困供养人员3274人,全年城、乡累计发放低保金374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及护理费3575万元,为770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67.04万元。全市孤儿7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7名,累计发放生活补贴267.0万元。

  2023年,全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4.78万人,比上年增加0.53万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14万人,增加 0.6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55万人,减少0.55万人,参保率99.5%。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9.7万人(不包含迁安市外)。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6万人。

  注释:

  [1]本公报2023年数据为快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部分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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