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高新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地区有3个,在60%—65%之间的地区有1个,在60%以下的地区有3个。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50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5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236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82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291人增加为1896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6285人减少为160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2217人减少为3639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7341人增加为19157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9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比2010年减少104人,文盲率[4]由0.76%下降为0.46%,下降0.30个百分点。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9.60年提升至10.69年。

  七、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9011人,占63.6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2355人,占36.3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8289人,乡村人口减少539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0.8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1953年大厂未建县,故1953年无人口数。图表中5个镇、1个街道、1个高新区按行政区划代码排序。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高新区)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高新区)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高新区)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高新区)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高新区)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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