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建设公共平台,优化完善服务体系
优化市区公共服务配置。强化城市整体设计理念和文化内涵,在城市建设、交通规划、市政基础设施、民生设施、城市景观、生态环境、城市更新、城市管理等方面提升城市品质,实现城市功能、形象、品位和人居环境的全面提升。深入实施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优质公共服务吸引人口。推进市、县、开发区多级联动的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物流节点网络,规划建设一批综合物流枢纽和示范物流园区。建立全市统一的重大项目“白名单”制度,对符合县域主导产业定位、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市场前景的项目,提供优先授信、优化产品、优惠利率、优质服务。
增加乡村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养老设施、托育机构等资源向农村倾斜,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向乡村布局,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创新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和考核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物流基础设施网化工程,鼓励和支持商贸、邮政、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和服务供给,加大农村冷链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
专栏10 基础设施专项提升工程
智慧旅游建设工程。加快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4a级以上景区建成智慧旅游景区。建设运行全域智慧旅游系统,建成覆盖全域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旅游行业管理平台、智慧旅游互动营销平台。提升池州文旅门户网站,加快完善“一机游”平台建设,拓展池州旅游“一卡通”市场。
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串起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大型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连点成线,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2025年底前每个县(区)建设2个城市步道连通试点工程。
“云上池州”建设工程。推进数字池州大数据中心建设,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政务大数据中心、一体化云管中心和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推进政务数据、经济和社会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大力发展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养老、智慧社保等智慧场景应用,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打造“云上池州”。
开发区综合承载力提升行动。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园区优先布局实施市政基础设施优化、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四大工程”,实现开发区公共服务水平达到城区标准,积极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
提高基础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全力推进卫生强市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打造健康池州。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综合诊疗能力和水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区)。建立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实行分级诊疗,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加强镇级基层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设施和卫生人才建设。提升县(区)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丰富临床一线工作经验、能熟练诊治本专科疾病且对本专科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到基层医院工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产科儿科床位,做好高龄产妇的优生优育服务,着力提升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稳定和加强县镇村级计生工作队伍,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提高优生优育水平。
专栏11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工程: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康复、护理、肿瘤、精神卫生等专科医疗机构。推动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建设6个以上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全面改善县级医院设施设备条件,积极支持县级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发展社区医院。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工程:推动市中医医院提档升级,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中医药远程医疗服务,逐步建成市域中医诊疗中心。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
推动长三角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加快与沪苏浙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接轨,协同推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均衡布局,推动公共服务便利共享。联合沪苏浙率先实现区域内待遇互认、数据互通、设施共建、成本共担和服务共享,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强行业联盟、区域联合体建设,引入高水平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资源,推动优质资源联通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人口政策纳入党校培训内容。调整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统筹重大人口政策研究制定,协调解决人口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各项任务的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推动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衔接协调。
(二)搭建信息平台
加快开展我市全民健康信息管理综合平台建设,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进一步实现市、县(区)、镇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建立覆盖生命全过程的人口信息链,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信息支撑。
(三)健全制度体系
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科学评估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重大决策对人口的影响,加强人口安全风险防控,做好政策预研储备。加强对养老、托育、医疗等领域的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建立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学术团体、专家智库和研究机构协调合作,强化对未来城市人口变动的研究,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深入研究全市人口发展趋势及突出矛盾,建立重大决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建设的人口影响评估制度。
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在规划期内定期由市发改委及有关部门共同对本规划的实施进行评估。对于未按规划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力的责任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督办落实。在规划评估中,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网络的积极作用。加强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本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发生重大计生舆情及时上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省、市的人口情况、人口政策和人口规划的宣传解读,结合我市人口情况,充分利用各类舆论宣传工具,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