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工程安全风险防控。增强水工程设计风险要素识别、评价及控制,加强水工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提升水工程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安全监测监管体系。强化水工程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建立水工程安全风险隐患台帐。及时研究调整病险水库、水闸等工程调度运行方案,科学制定病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开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第八节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水权、水价改革,深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改革,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水资源管理改革。围绕约束和规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划定水资源承载力约束边界,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推进和完善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探索推进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深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取用水有关信息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共享互认,提高取水许可管理政务服务效能。完善用水统计调查名录,健全统计工作责任体系,改进统计调查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用水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水权水价改革。加快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建立流域、水系(河流)为单元的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体系,探索建立区域不同取用水户、行业水权初始分配制度,统一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科学核定各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或用水总量指标)。全面开展取水许可登记与计量核查,开展水资源费征管情况摸底调查,进一步提升取水计量监控能力。持续推进灌区供水成本核算和价格调整,将农业水价逐步调整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实施大中型灌区取水许可制度,加快实现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取水计量。科学核定灌溉用水量、供水成本和价格,加强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改革。创新建设与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水利管理专业化水平,激发水管单位活力,促进工程建设与管理进入新阶段。积极推行epc、db等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采购和施工的深度融合。鼓励开展工程全过程咨询,提高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水利工程市场化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机制,培育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市场,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队伍承担工程维修养护和管护。实施小型水库管护责任清单制度。

  水利投融资改革。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的主渠道作用,建立稳定的水利投入机制,推动市县财政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积极运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水利项目。深入推进市与县区水利事权责任划分,明确市与县区水利建设支出责任。拓宽融资渠道,深化水利和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和运营。

  水利队伍建设。结合铜陵水利实际,进一步理顺政事职责关系,优化事业单位设置,用足用活事业单位编制资源,增强事业单位技术支撑保障服务功能。贯彻落实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评价政策措施,增加人才总量、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强化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完善水行政执法机制。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引导,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四章 投资测算与实施安排

  第一节 投资测算

  按照“十四五”水利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初步安排“十四五”期间全市水利系统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78.18亿元。其中,防洪保安能力提升方面,包括大江大河治理、洲滩圩垸整治及居民迁建、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城市防洪体系建设等,投资约52.45亿元,占总投资的67.1%;供水安全及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方面,包括引江济淮枞阳段影响处理工程、新(扩)建水库工程、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区工程、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水资源管理项目建设等,投资约19.41亿元,占总投资的24.8%;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方面,包括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湖泊综合治理、河湖管理项目建设等,投资约5.23亿元,占总投资的6.7%;智慧水利建设方面,包括水旱灾害防御预警预测预报决策系统、长江采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投资约1.10亿元,占总投资的1.4%。

  第二节 实施安排

  按照“年度投资规模基本均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原则,安排年度实施项目。2021~2025年分年投资为14.42亿元、14.95亿元、15.48亿元、16.26亿元、17.07亿元。

  (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排

  2021~2023年,完成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剩余3个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7个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续建任务,全面完成枞阳县城区防洪安保工程、铜陵市万亩圩口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枞阳县沿江易涝区泵站圩内配套工程、引江济淮枞阳段影响处理工程,开工建设长江铜陵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崩岸治理部分)、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15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含白荡湖闸站扩建)、普济圩北埂泵站技改工程、枞阳县大砥含站拆扩建工程。

  2024~2025年,开工建设新增中小河流治理和涝区治理项目、西湖排水区钟仓二站扩建工程等城市防洪体系建设项目、枞阳县泊塘灌区工程、铜陵市白荡湖陈瑶湖综合治理工程、长江干流安徽段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铜陵境内工程、洲滩圩垸整治及居民迁建工程。

  (二)其他水利工程建设安排

  开展山洪沟治理。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开工建设枞阳县立新水库、七家山水库扩建工程,争取新建义安区草塘水库等小型水库。分年度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库清淤扩容等工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水利发展规划实施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为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根据规划确定的任务,抓好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推进,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凝聚推进水利工作的强大合力。规划实施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程序报批。

  落实目标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规划,进一步分解目标,细化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快前期工作,建立前期经费筹措机制,落实前期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的需求。依法依规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压茬推进,努力缩短前期工作周期,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强化河湖长制,完善“河(湖)长 ”工作体系,推动河湖管护治理任务落实。加强对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监督和督促检查,落实政府绩效目标考核激励机制,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提升规划的适应性。

  强化要素保障。坚持政府投资的主体地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支持,市级财政实行先建后补或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的保障机制;积极运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项目,鼓励水利投融资平台和项目企业,通过债券、股市等资本市场募集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保障工程建设需求;落实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政府负责制,优化工程建设环境;落实项目建设用地等相关指标需求,优先调度、保障近期新开工重点项目,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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