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职责分工,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动物疫情测报站和乡镇动物防疫站建设,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健全疫情信息报告和奖惩制度;健全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机制,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培训);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免疫抗体效果监测,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切实做好河北智慧兽医云平台信息录入,实现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厅、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区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完善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落实国家北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统筹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及畜禽产品调运监管和市场供应。指导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无疫小区,提高养殖生物安全水平。以种畜禽场为重点,开展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净化,建设一批净化示范场。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病死畜禽收集、处理设施,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区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健全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充实区、乡兽医力量,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健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齐配强动物疫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探索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与第三方兽医队伍相结合的基层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提高畜产品加工能力,打造现代流通体系

  (十一)大力发展畜禽屠宰加工。加快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大型屠宰企业向上下游延伸,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加快屠宰行业整合,引导屠宰点开展生猪屠宰、肉类配送综合业务,大力发展自宰经营。持续开展国家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和省级畜禽屠宰标准化厂创建,到2025年,创建1家省级畜禽屠宰标准化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大力发展乳制品加工。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和市场需求,重点发展巴氏杀菌乳,稳定发展高温灭菌乳、低温酸奶和常温酸奶,积极开发奶酪、黄油等新产品,完善质量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持续提升乳制品品质。支持奶农以开办“奶吧”等方式发展乳制品加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大力发展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清理畜禽屠宰“空壳企业”和“休眠企业”,空出的设置规划优先向优势养殖区域调整使用。引导屠宰企业向畜禽养殖主产区转移,推动就地屠宰,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鼓励新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建设冷藏储备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备冷链运输车辆,提高冷链储存、运输能力。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拓展销售网络。完善“点对点”调运制度,规范活畜禽跨区调运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

  (十四)全面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坚持突出重点、市场运作、梯次推进、逐场消号,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通过堆肥发酵、肥料化利用、沼气和天然气能源化利用等途径,减少粪污存量、控制增量。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粪污密闭发酵贮存设施,配置还田设施装备,加快推进机械化施肥。对现有规模养殖场配套设施建设实行分级管理,支持逐级提升,推动粪污处理设施向高水平发展。无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生猪养殖除外)实施登记管理,建立台账,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到2025年,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一级场比例由15%增长到35%,二级场比例由35%增长到50%,三级场比例由50%降低到15%。(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广阳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全面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整治行动。针对部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落后、粪污堆积不规范、养殖臭气控制不到位等问题,全面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整治行动,确保不污染地下水、确保养殖场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无异味、确保乡村环境洁净、确保不污染场外环境。对所有规模养殖场逐一排查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立整治台账,对存在设施配建不到位、运转不正常、粪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的养殖场,限期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广阳区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全面促进农牧循环发展。统筹规划畜牧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地定养,以养定种,持续推进种养结合。综合利用饲草、秸秆等资源发展草食畜牧业。支持中小规模场通过堆沤发酵,就地就近还田,提高土壤肥力。引导社会资本在养殖密集区建立大型沼气工程和有机肥厂,为改善蔬菜、水果品质提供精细化有机肥。支持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配套建设液体粪肥田间贮存池、输送管网设施,示范带动粪肥还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广阳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广阳区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依法加强饲料中超剂量使用铜、锌等问题监管。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加强兽用医疗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评价,推广绿色发展配套技术,提升区域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广阳区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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