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依法纠正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违法违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保障教育法律和政策有效实施。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中小学章程建设,建立章程配套制度及落实机制,实现“一校一章程、章程有特色,校校有制度、制度要落实”。每所学校配备1名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学校依法办学意识,创建一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开展中小学领导干部依法治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

  释放学校办学活力。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落实教育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评审评估和检查项目以及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干扰。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必须经过教育部门同意。保障学校在教学工作、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鼓励支持学校结合实际科学构建基于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本课程,优化学校内设机构。学校依据核定的编制、岗位数量及岗位结构比例和教育教学需要,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并全程参与面试、考察和拟聘人员确定,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学校依法依规自主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的经费。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定期就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校长)专业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和办学绩效等方面开展评估。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对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情况和校园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督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强化整改,健全复查制度,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把对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结果作为中小学校(幼儿园)改进管理、提高质量的重要依据,促进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建立以“绿色指标”评价为重点、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学生爱国情怀、创新精神和健康人格培养,切实抓好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管理等“五项管理”改革。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过程性评价办法和考试内容体系,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健全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改革用人评价,探索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落实财政、土地、收费等方面的差异化扶持政策。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认定标准和监管办法,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坚持国家举办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结构,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加强区级层面的组织协调,统筹解决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做好教育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培训行为。设立民办学校资金监管账户,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通报机制,坚决纠正不良办学行为。

  强化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科学精准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学校疫情防控策略和措施,提高学校应对如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完善校园欺凌排查、预警、处置及干预机制,全力打造无欺凌校园。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全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定期组织应对地震、火灾等情况的应急疏散演练。指导学校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与维护。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统筹协调中小学校安全事故与应急事件处置。完善接访、受理、调解、回访、反馈等信访工作制度。

  四、全面保障规划实施

  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各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整合协同,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优先保障学校建设,优先落实教师队伍建设政策,为“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统筹整合协同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深刻认识教育在“走双创(创新创业)强区之路,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主动承担历史责任,切实解决教育领域重点和难点问题。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切实管好学校。组织部要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改革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为教育改革提供组织保障,指导教育局党委做好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宣传部要抓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教育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推动社区学习中心和学习型城区建设。发展改革委要优先将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委要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工作。编委办要做好学校编制核定工作,依法保障学校编制的落实。人社局要依法落实教师待遇,支持学校充分参与教师招聘工作。规资局、住建委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做好土地供给和学校建设工作。财政局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教育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文体旅游局要配合教育做好教体结合,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水平。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图书馆、文化馆、运动场等公共设施,支持研学旅行。区委政法委要协调公安、司法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市场监管局要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收费、广告、反垄断等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制度。金融局要协调做好民办学校学费监管工作。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妇联要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做好少年儿童有关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责,为教育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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