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强化便民服务功能

  完善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推进城市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实现政务代办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提升村(社区)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推动物流配送、快递、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施辐射符合条件的城乡社区建设。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推动“互联网 ”与社区商业服务相融合,整合提升低效商业网点,推进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商业网络体系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化商业服务。建设城乡社区农产品市场,根据城乡居民人口的消费规模和便利消费需求,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一批城市社区菜市场和乡镇农贸市场。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支持依托社区空闲场所,搭建农产品直供居民平台,为社区居民生活物资供应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完善村(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人民调解、妇女和儿童工作等下属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市文广旅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司法局、市妇联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安民服务功能

  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大力推进派出所“以室领队”勤务改革,推动警务服务资源向社区前移,加大社会面巡防力度,紧盯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巡逻“四项勤务”机制,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增强城乡社区综合管理能力。强化应急管理队伍力量配备和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以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点),引导社区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做好防灾监测、应急避险等安全防护工作,健全应急广播体系,加强多灾易灾村(社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安全常识培训和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以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指导协调城乡社区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支持各类组织、机构下沉村(社区)提供社会心理服务,全面完善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为主线,推进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不断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安定,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发挥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平台重要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运行管理等制度机制建设,组织协调社区内基础信息采集、特殊人群管控、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矛盾联调的工作机制,做好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以党组织领导、村(居)民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社区)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双报到、双服务”活动,结合个人实际认领服务项目,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2.社区养老服务行动。通过公建民营方式,为开展连锁化、标准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供应商提供场地、设施等保障;采取购买服务形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重点解决失能、重残、特困、高龄等8类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加强对老龄化人群的科普教育,助力老龄人口跨越数字时代知识鸿沟;将关爱寻访老年人工作纳入网格工作事项,依托吉林省巡访关爱系统平台,全面建立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电子档案,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

  3.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推广“社工 儿童主任”精准关爱工作模式,选优配强村(社区)儿童主任,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途径,引导社会力量深度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推动在社区普遍建立青年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开展学龄少年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在村(社区)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

  4.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结合智慧城市、乡村建设行动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配齐配强残疾人专职委员。

  5.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

  6.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深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

  7.社区教育服务行动。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统筹村(社区)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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