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推进民生工程清洁能源利用
坚持节约化、智能绿色、低碳发展道路。通过实施绿色用能示范工程、生物质替代工程、天然气替代工程、电能替代工程、清洁供暖工程,在保障民生的同时,推动全社会绿色生产、低碳生活。
实施“气化通化”等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城市管网与天然气主干网基本贯通。提高城市居民气化率,力争实现全市城市气化人口76万人,气化率达到95%。
清洁供暖工程。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学校、公共建筑及农村采用“煤改电”“煤改气”及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房、太阳灶等)等方式实现清洁供暖。
光伏发电工程。重点在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好、建设条件明确、具备大规模接入和本地消纳条件的地区,结合电力外送通道规划和废弃土地综合利用,采用“光伏 ”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加快城乡能源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能源设施保障民生的功能和作用,坚持集中与分散结合,因地制宜建设城乡能源设施。优化配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到2025年,全市城乡配电网建设进一步加强,实现重点中心城市可靠供电,满足城镇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结合农村资源条件和用能习惯,多种途径推进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沼气项目,促进农村用能高效化、清洁化。
第八节 推进能源装备产业升级
立足优势领域,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一批优势骨干企业,不断提升传统能源装备产业的竞争力。石油装备制造是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实施,以通石装备、前进石油为代表的石油机械装备生产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全国各油田拥有较高的知名度。通过技术改造、科技研发,以及引进先进的加工设备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推动石油装备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
能源装备行业重点工程项目
通化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台石油智能钻修井装备建设项目:建设生产线,并对试验场进行升级,总投资1.5亿元。
通化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台(套),含油污泥处理装备项目:建设厂房、生产线及试验场,总投资2亿元。
第九节 能源稳定可靠供应和能源安全生产
强化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及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统筹做好煤炭、电力、油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供工作。要守住能源安全的底线,就要扎实抓好固本强基。坚持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障安全,充分发挥煤炭的“压舱石”作用和煤电的基础性调节性作用。同时,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炭储备体系,特别是加快储备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设施建设,确保能源供应保持合理的弹性裕度。发挥区位优势,发掘能源产业潜力,积极引进域外投资企业共同开发能源资源,扩大能源合作领域,提高多元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促进化石能源开发引进多元化。加强域外煤炭资源合作,推进蒙东地区、黑龙江煤炭开发,确保煤炭供应安全。积极引进俄罗斯和黑龙江、松原市石油资源,形成省内省外、国内国外多重石油保障体系。充分利用“中俄东线”天然气资源,推进与周边地区之间油气管道建设。
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在先进能源技术等方面的务实合作,重点在新能源发电、先进核电、氢能、储能、节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高效低成本的先进技术领域开展合作。
建立能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保障核心用能需求。增强极端场景下生存能力和应急恢复能力,提升正常和一般应急情况下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供煤、供电、供油、供气安全保障水平,为城市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供应保障。建立能源基础设施检查和应急演练机制,加大电力和油气管道等重要能源基础设施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
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合理促进能源消费、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展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降低能源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调发展。
第一节 环境影响
能源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土地的占用和扰动使原有地表植被和土地功能发生变化;燃煤发电、燃煤供热等产业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包括: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硫化氢等,风能开发、电网项目产生的噪声和电磁干扰。
第二节 治理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相关环境治理措施,开展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预防和减轻能源开发使用对环境的影响。电力行业方面,完成在役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降低风机运行噪音和电网电磁辐射等环境影响。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煤制品(水晶煤、型煤、煤粉等)为原料或燃料,进行生产加工或燃烧的直接消费煤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度。
第三节 环境效益
建设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可充分利用地区优势,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且在能源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显著减少各类化石能源消耗,降低煤炭开采的生态破坏和燃煤发电的水资源消耗。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有助于减少秸秆直接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以及畜禽粪便对河流、水源和地下水的污染,有益于提高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做到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相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本规划实施后的环境效益主要包括: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相当于45.8万吨标准煤,与开发传统化石能源相比,每年可节水36.64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59.94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93.12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11.44吨、二氧化碳排放量120.9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