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控。抓紧抓实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措施,全面落实四方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持多病共防,完善传染病治疗管理机制,加强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有效应对霍乱、流行性出血热、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严格落实鼠疫防控属地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强化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和及时处置,做好应急物资和人员储备。加强狂犬病、布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控,强化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加强艾滋病防治,落实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检测咨询、治疗随访、综合治理等防治措施,持续将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策略,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和规范化诊疗,提升耐多药肺结核筛查、诊疗和管理工作质量,加强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加大肺结核患者保障力度,推动全市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全面落实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开展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切实做好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农村寄生虫病流行区域人群感染率。完善地方病防控策略,持续保持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克山病、饮水型砷中毒消除状态,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危害。

  3.加强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全流程服务管理,确保接种安全,逐步提高人群接种率,建立免疫屏障。推动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加强流感疫苗供应保障,实现疫苗全程可追溯。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大力宣传预防接种对保护儿童健康的重要意义,以乡镇(街)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

  (四)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1.强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意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心身共同健康。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与宣传,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加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卫生健康、政法、民政等部门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救治救助水平。政法、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确保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提高常见精神障碍规范化诊疗能力,积极推进与四平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五)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1.加强环境健康管理。深入开展污染防治,到2025年,重污染天数比例力争控制在1%以内。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2.8%以内,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强化餐饮业油烟监管,餐饮服务场所、机关等按规范要求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器。持续推进城市清洁取暖,稳妥有序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居民生活散煤替代。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源头分类和管理,保障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覆盖农村地区。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公共场所等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价。探索建立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健康影响评估技术体系。普及环境健康知识,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环境健康的良好氛围。

  2.加强伤害预防干预。按照国家要求持续开展伤害监测,提高伤害监测报告质量。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倒。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

  (六)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1.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指导和跟踪评价,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与风险监测评估,围绕地方特色食品,鼓励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体系和食品安全凯发k8国际的技术支持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全面提升食品污染物风险识别能力和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加强重点人群、场所食源性疾病和高危食品的监测、预警。

  2.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监管体制,加强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药品重点品种上市后全过程可追溯、可监管。严格疫苗监管,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提升疫苗不良反应监测能力。稳步分类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加强与医疗管理、医保管理等衔接。

  (七)巩固爱国卫生工作成果

  1.加强卫生城巩固和创建工作。继续加强爱国卫生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管理体系,强化爱国卫生基层组织网络,不断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建设水平。广泛开展健康城市、健康乡镇和健康细胞(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建设。

  2.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再利用。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一批适用的工程设施。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机制、技术保障体系和监测工作,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成人烟草监测工作,巩固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工作成果,提高无烟政府机关创建比例,不断健全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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