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落实乡村教师差别化补贴政策,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
24.加强职业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标准核定职业院校编制总数,允许按编制总数20-30%的比例聘任兼职教师。制定特殊政策解决专业教师紧缺引进难问题,打破教师资格证限制,放宽学历、职称、身份限制,引进优秀拔尖高技能人才担任专职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师傅)。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职业学校联合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落实全员轮训制度,实施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企业实践制度。探索实施产业教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
25.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标准,加大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硬件投入,适应教师研训工作需要。建设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科齐全、素质优良的专兼职相结合的研训队伍。进一步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其在新时期中小学全员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服务与支撑作用。将县级教师进修院校建设列为县政府年度教育工作检查评估内容之一。
(八)进一步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26.加强教育督导工作。配齐配强督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进一步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切实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督促县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的统筹协调,建立教育督导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确保教育有序高质量发展。
27.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办学主体地位,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让学校在课程实施、招生及学生管理、教师选聘与管理、经费管理和对外合作等方面拥有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28.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巩固治理“择校热”成果。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规范学校考试管理,坚决整治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收费讲”,直接或间接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严查处、“零容忍”。完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九)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29.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应用环境。坚持应用导向与统筹管理相结合,系统规划教育信息化整体架构,完善标准规范体系,以“一网三中心两平台”建设为引领,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逐步优化信息化应用环境,健全网络安全防护机制,加强网络文化和网络舆情阵地建设,形成常态化可持续保障机制。升级优化智慧教育平台,实现基础设施升级,包括学校接入设备和中心机房服务器存储等硬件设备等。将农村小学同步课堂建设纳入教育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力争在2025年底前80%的农村小学及教学点完成同步课堂建设及使用,使更多学生受益于互联网时代下的教育教学新模式。建成结构合理、内容丰富,具有地方特色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实现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化,打造8所“智慧校园”示范学校。
30.全力推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为目标,加强跨区、跨校协同创新,形成一批成熟的、可推广的信息凯发k8国际的技术支持下的教学方法和新的教学组织形式。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跨学科学习、创客教育等新的教育模式中的应用,着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推动将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纳入师范生培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创新的作用,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的教育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县委、县委教育工委赋予的职责,构建横向全覆盖、纵向插到底的大党建格局,将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统筹推进,按照“三个如何”“四个融入”总基调,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到改革发展各方面。各级各类学校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经常性教育,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
(二)优化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以规划为引领统筹安排全县教育投入、高效配置教育资源、科学实施绩效评价。优先保障教育财政投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保障机制,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以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为抓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资助全覆盖,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不断创新资助育人途径和方式,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强化对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