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核心板块建设。核心板块规划范围东、南至细河、西至浑河二十四东街、北至开发二十二号路,规划面积约3.2平方公里。打造国际工业互联网创新基地、国家先进制造中心工业服务核心、沈阳产业数字化发展示范区、高端科技人才及产业人才聚集区。重点招引科技创新、博览展示、工业设计、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不断完善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着力打造中德园“5g 工业互联网”融合示范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中德园管委会)
(三)扩大对外开放水平,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区
1.立足国内大循环深化区域合作。深入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持续推动京沈合作,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外溢,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打造京沈合作创新成果的集中承载地。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战略,围绕“建链、补链、强链、延链”,加强与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对接合作,提升产业链的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强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合作,以产业科技、金融资本等合作为重点,有效整合高校院所科研资源和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资源,形成带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中德园管委会)
2.融入国内外双循环增创国际合作新优势。推进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德国、瑞典、日本等离岸创新中心作用,完善项目、人才、资源整合和引进功能。充分发挥中德创新委员会在国际交流、对外开放技术合作等方面的作用,激发中德园作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园区企业“走出去”。依托“德国企业沈阳行”、“德国铁西日”等大型活动,提高国际国内影响力。每年举办大型国际交流活动2次,小型交流活动不少于8次。(责任单位:市外办、中德园管委会、市商务局)
3.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充分发挥离岸创新中心作用,强化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市场化以商引商,探索专业化资本注入、收购兼并、ppp合作、产业引导基金、飞地模式等多元招商模式,谋划引进一批投资体量大、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好的项目,以高水平的项目建设培育增长新动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欧洲和日韩等重点国家、重点地区招商,定期组织赴境外招商,邀请境外企业团组来区投资洽谈。提高引进外资质量,重点引导外资投向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领域。到2025年底,外资企业达到园区内企业总量的50%以上。(责任单位:中德园管委会、市商务局)
4.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优化对外贸易环境,积极加强对上沟通对接,全面清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简化进出口业务办理环节。进一步强化政府与行业的公共服务,发挥国际合作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培育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加工贸易保税维修等新业态,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贸易质量,着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落实好服务外包统计监测体系。构建跨国协同合作生态体系。充分利用“沈满欧”国际运输资源,巩固拓展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的对接合作。作为自贸区的政策协同区,研究支持在园区推广复制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落实《辽宁省支持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推动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向纵深发展。支持宝马新能源等龙头企业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抢占国际市场份额。(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沈阳海关、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中德园管委会)
5.打造国际文化商务交流核心板块。核心板块规划范围东至浑河十五街、西至浑河十八街、北至开发二十二号路、南至大堤路,规划面积约3.6平方公里。按照“设施建设、配套先行”的发展理念,启动板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到2025年,打造形成围绕细河及浑河的滨水绿色开放空间,沈阳西部城市中心的核心区、国际文化商务交流区、世界级滨水活力区和高品质的国际社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中德园管委会)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
1.强化政产学研协同创新。高水平建设传感器、工业机器人等创新组团,搭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和众创空间、中试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承接转化能力。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依托宝马头部配套产业园,集聚宝马研发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等创新要素,集中精力建设沈阳铸造研究所中试基地,不断强化中试基地的技术发现和产业形成推广能力。积极主动走进高校与科研院所,强化与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深度合作,加快建设沈阳工业大学科技园等一批创新平台。至2025年,力争建设省级以上中试基地1个以上,宝马头部配套产业园建设省级以上创新平台5个以上,新合作高校院所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2.发挥沈大自创区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发挥自创区先试先行的体制机制优势,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复制推广沈阳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 5%“黄金股”经验,提高科技成果本土转化率。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改革,强化与中技所、上海技术交易所合作共建。推动沈大双自联动,积极利用自创、自贸叠加优势,探索国际合作创新新路径。到2025年,科技成果本土转化率提高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局、沈阳海关)
3.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加强沈阳中关村科技园建设,构建沈阳中关村创新生态系统,全面对接京沈两地创新资源,实现创新生态互鉴、创新链条互补、创新主体互动的新局面。全面提高科技型企业成长率,加强服务创新、政策引导、精准支持,建立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设立中德科技投资服务公司,探索“政府直投 风险投资”模式赋能科技创新要素,以市场化手段提升财政科技投入效能。落实“兴沈英才计划”,推动构建柔性引才机制,完善人才服务配套设施,加快构建人尽其才、近悦远来的生动局面。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20户,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不少于20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