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完善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融资行为,有序完成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健全金融风险防控处置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加大问题楼盘化解力度,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切实守牢安全生产红线。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抓手,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扎实推进危化品、消防、道路交通等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加快实施县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持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等行为,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进知解”活动,强化源头预防,健全矛盾一站式、多元化化解机制,抓好到市赴省进京访和信访积案化解,力争创建成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加快“雪亮工程”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护安全、安定、安宁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各位代表!发展已逢其势,奋斗正当其时!我们将牢记“三个务必”、突出“四敢导向”,把发展重任扛在肩上、把群众期盼放在心上,恪尽职守、久久为功,全面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政府。

  (一)坚持政治建设,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坚持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体推进法治洋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县。推动政府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机制,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持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监督,强化审计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三)坚持作风建设,保持担当实干劲头。坚持专业化思维和行政化效能并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干部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把握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力弘扬“定了就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优良作风,严格落实工作闭环管理,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对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的工作、交办的任务闻风而动、雷厉风行,大胆开拓、锐意进取,紧抓快办、务求实效,真正把时间和精力聚焦到促发展、抓落实上,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办好办实。

  (四)坚持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守廉洁从政底线。坚持节用惠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风劲潮涌,自当乘风破浪;赶超跨越,更需奋勇争先。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坚如磐石的发展定力、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立说立行的过硬作风,踔厉奋发、真抓实干,奋力谱写洋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名 词 解 释

  “十五条”硬措施:①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②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③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④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⑤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⑥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⑦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⑧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⑨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⑩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⑪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⑫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⑬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⑭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⑮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进知解: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

  两升一降:刑事案件破案率上升、移送起诉率上升、发案率下降。

  三集中制度:集中学习、集中谋划、集中论证。

  五个季度抓项目:将第四季度作为次年元季度,抢先开工一批重点项目。

  证照分离:“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指现在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需要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容缺受理:指针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部分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职能部门可暂时性容忍办理,通俗理解为手续虽然没有齐全,申办事项一样可以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审批效率,减少企业和群众为办理事项所跑动的次数,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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